2005年2月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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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年的最后一次庭审
本报记者 陈晓青 通讯员 夏剑

  昨天上午,杭州市下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杭州市房产经营公司经理冯忠民涉嫌受贿、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罪,杭州市房产经营公司办公室主任兼财务负责人贾松娟涉嫌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与以往开庭不同的是,在审判长的两旁,分别坐了一名人民监督员。原来,被告人贾松娟不服检察院的逮捕决定,要求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这是杭州市下城区检察院首例由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案件。同时,这也是下城区法院猴年的最后一次庭审。
  由于人民监督员的介入,庭审引来了不少旁听者。下城区检察院派出的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冯忠民在任职期间收受他人贿赂,并和贾松娟采用签订虚假合同、套取现金、收入不入账、虚报冒领等手段侵吞公款,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数额达到近230万元。
  “被告人冯忠民,你对公诉人的指控有无异议?”审判长问。“有。”在笔录上供认不讳的冯忠民突然以各种理由否认了自己有受贿、贪污和私分国有资产的罪名。同样,贾松娟也为自己作了“无罪”的申辩。
  是正常奖金收入,还是变相收受贿赂?是为单位谋福利,还是私分国有资产?每一个具体的小细节,公诉人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辩论。此案没有当庭宣判。据悉,庭上旁听的2位人民监督员将和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共同合议,择日下判。
    2004年,下城区检察院集中力量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1件12人,其中“三机关一部门”案件3件,100万元以上的案件5件,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2004年10月20日,该院聘请了11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作为人民监督员,以确保公正执法。